-
首页 >> 信息新闻
2019—2020学年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09 13:15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9—2020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20年11月9日)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有关部门上报的2019—2020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10—83635012)。
一、概述
2019—2020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落实《办法》和《清单》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以加强信息公开推动提升学院治理能力。学院严格执行《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通过全校教职工大会、党委(扩大)会、院领导接待日、教授座谈会、青年师生座谈会等会议传达学院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充分听取师生员工对办学治校的意见建议,鼓励和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提升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完善学院信息化系统,公文管理、组织人事、科研统计等13个应用系统投入使用,线上办公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和信息服务质量。下一步,将信息公开情况作为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一项重要内容,特别加强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信息公开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落实到位。二是以公开重点领域信息积极回应师生和社会关注。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不断加大招生、财务、人事、基建和资产采购招标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主动公开学院预算、决算等财务信息;积极拓展渠道,及时公开招生、评奖评优、人事考察等信息;严格执行职称评审、干部任命、人员招聘等人事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约1233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类信息16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3.22%;各类办法、规定等制度规范类信息6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87%;学院年终总结、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4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81%;学生就业、图书资源使用等学生服务类信息8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6.81%;各种不同层次师资队伍类信息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24%;各类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20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62%;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65%;基建维修类信息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7%;后勤服务类信息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57%;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数据等应急管理类信息713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7.83%;会议纪要、干部任命、师生获奖奖项评定等结果公示类信息12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9.81%。本年度,学院召开党委会21次,党委常委会37次,院长办公会13次,学院工作例会4次,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18次,公开了大量学院的相关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1233条信息中,通过校园网及院外有关机构及部门网站(中直采购网、国家研招网)方式进行公开的信息52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2.50%;通过院内办公系统方式公开的信息21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7.36%;通过文本方式公开的信息40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2.60%;通过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方式公开的信息9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38%,通过当面受理方式公开的信息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16%。
在本科生招生工作方面,本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园网和各地招生宣传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录取平均分及最低分也通过校园网公布。鉴于学院在录取之前还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有关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政审的实际(北京地区由学院组织),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当地招生宣传媒体上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方式和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要求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考生及家长通报面试结果。同时,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主动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办的高考招生网络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市广播电台举办的高考招生电台咨询活动,安排专人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来院来电咨询,就学院的招生政策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910余人次。学院招生工作连续多年实现了零差错、零投诉。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2020年独立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由学院独立完成;联合培养学术型博士、硕士招生信息公开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统一向社会公开。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校园网等渠道及时公开。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就报考条件、招生政策、人才培养模式、就业等研究生培养事宜,接受各类咨询2600余人次。
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按照发改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学院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财务资产信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是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二是在财务资产处报账大厅张贴“教育收费公示牌”,三是在招生简章、报到须知中对收费加以说明,四是在新生报到当日张贴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财务资产制度、学院预算、决算报表等财务信息通过校园网或院内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教职员工依据授权可在校园网上查询经费报销及合同签订执行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8件,咨询3540余人次,相关部门均已答复。其中,现场咨询10人次,电话咨询1310余人次,网上咨询2220余人次。本学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学院工作例会、院长信箱、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各种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2020学年,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渠道利用不充分,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有待加强,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今后工作中,学院将从以下两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加强培训考核,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加强对学院、部门两级主要负责同志和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各部门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认识和业务能力,加深对信息公开权责、公开原则和公开方式的理解。加强与兄弟高校的交流学习,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切实提升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工作统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协同性。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同机制,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提升整体规范水平。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提升信息公开时效。进一步增强与宣传部门、网信部门的工作联动,更加有效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广泛听取各方面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表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20年11月9日
附件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
事项清单情况表
(共10大类50条)
序号 |
类 别 |
公开事项 |
已经公开 |
保密检查后公开 |
按保密要求不能公开 |
无此项业务 |
1 |
基本信息 (6项) |
(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情况、各类在校生情况、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等办学基本情况 |
√ |
|||
(2)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
√ |
|||||
(3)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报告 |
√ |
|||||
(4)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 |
√ |
|||||
(5)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 |
√ |
|||||
(6)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
|||||
2 |
招生考试 信息 (8项) |
(7)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招生计划 |
√ |
|||
(8)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和艺术特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 |
√ |
|||||
(9)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 |
√ |
|||||
(10)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 |
√ |
|||||
(11)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招收研究生人数 |
√ |
|||||
(12)参加研究生复试的考生成绩 |
√ |
|||||
(13)拟录取研究生名单 |
√ |
|||||
(14)研究生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
√ |
|||||
3 |
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 (7项) |
(15)财务、资产管理制度 |
√ |
|||
(16)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
√ |
|||||
(17)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 |
√ |
|||||
(18)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 |
√ |
|||||
(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
√ |
|||||
(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
|||||
(21)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 |
√ |
|||||
4 |
人事师资 信息 (5项) |
(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 |
√ |
|||
(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 |
√ |
|||||
(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办法 |
√ |
|||||
(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 |
√ |
|||||
(26)教职工争议解决办法 |
√ |
|||||
5 |
教学质量 信息 (9项) |
(27)本科生占全日制在校生总数的比例、教师数量及结构 |
√ |
|||
(28)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 |
√ |
|||||
(29)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 |
√ |
|||||
(30)主讲本科课程的教授占教授总数的比例、教授授本科课程占课程总门次数的比例 |
√ |
|||||
(31)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
√ |
|||||
(32)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 |
√ |
|||||
(33)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 |
√ |
|||||
(34)艺术教育发展年度报告 |
√ |
|||||
(35)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
√ |
|||||
6 |
学生管理服务信息 (4项) |
(36)学籍管理办法 |
√ |
|||
(37)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
√ |
|||||
(38)学生奖励处罚办法 |
√ |
|||||
(39)学生申诉办法 |
√ |
|||||
7 |
学风建设 信息 (3项) |
(40)学风建设机构 |
√ |
|||
(41)学术规范制度 |
√ |
|||||
(42)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 |
√ |
|||||
8 |
学位、学科信息 (4项) |
(43)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
√ |
|||
(44)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资格审查和学力水平认定 |
√ |
|||||
(45)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办法 |
√ |
|||||
(46)拟新增学位授权学科或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论证材料 |
√ |
|||||
9 |
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 (2项) |
(47)中外合作办学情况 |
√ |
|||
(48)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 |
√ |
|||||
10 |
其他 (2项) |
(49)巡视组反馈意见,落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
√ |
|||
(50)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