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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29 14:30
2018—2019学年度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报告
(2019年10月29日)
本年度报告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7〕41号)要求,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有关部门上报的2018—2019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9月1日起至2019年8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010—83635015)。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加强民主管理的重要渠道,不断健全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最大限度地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是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坚持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部门联动,进一步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办公室组织实施,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根据学院改革的实际情况细化清单内容,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公开时间、负责部门等,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在党的建设、招生就业、财务资产、后勤管理等相关制度建设中强化对信息公开的要求,为实现信息公开常态化、精细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升级改版校园网主页,进一步优化布局、丰富栏目和信息,强化媒体融合,有效提升用户体验,提高信息传播质量和水平。通过院内办公系统发布学院重要决策决议、规章制度等,依托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及时推送信息,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学院工作例会、座谈会、院领导接待日等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涉及办学思想、重大决策、发展规划等一系列重大事项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切实通过各种渠道提升信息公开的便捷度和效率。
三是规范审核流程。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学院的相关安全保密文件规定,妥善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的关系,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程序,在落实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保证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主动公开信息约852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包括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内部管理体制等基本情况类信息43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51.17%;各类办法、规定等制度规范类信息4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4.81%;学院年终总结、工作计划等规划计划类信息66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7.75%;学生就业、图书资源使用等学生服务类信息10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2.56%;各种不同层次师资队伍类信息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23%;各类教学活动、安排,以及科研课题、评奖等教学科研类信息2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58%;财务预算、决算、收费标准,以及资产清查等各类财务资产类信息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82%;基建维修类信息4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0.47%;后勤服务类信息12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41%;会议纪要、干部任命、师生获奖奖项评定等结果公示类信息15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8.19%。本年度,学院召开党委会20次,党委常委会29次,院长办公会14次,学院工作例会8次,公开了大量学院的相关信息。
在主动公开的852条信息中,通过校园网及院外有关机构及部门网站(中直采购网、国家研招网)方式进行公开的信息168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9.72%;通过院内办公系统方式公开的信息21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4.77%;通过文本方式公开的信息157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18.43%;通过宣传橱窗或电子显示屏方式公开的信息291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34.15%,通过当面受理方式公开的信息25条,占主动公开信息的比例为2.93%。
在本科生招生工作方面,本科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校园网和各地招生宣传媒体等渠道及时公开,录取平均分及最低分也通过校园网公布。鉴于学院在录取之前还需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办公厅有关部门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面试、政审的实际(北京地区由学院组织),学院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在当地招生宣传媒体上及时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及方式和咨询联系电话等信息,并要求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有效途径向考生及家长通报面试结果。同时,学院还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主动参加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举办的高考招生网络咨询活动,积极参加北京市广播电台举办的高考招生电台咨询活动,安排专人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来院来电咨询,就学院的招生政策为考生及家长答疑解惑850余人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方面,2019年独立培养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由学院独立完成(网络空间安全学术型硕士2019年起招生);联合培养学术型博士、硕士招生信息公开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北京邮电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统一向社会公开。学院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章程等信息均通过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校园网等渠道及时公开。学院高度重视招生咨询工作,就报考条件、招生政策、人才培养模式、就业等研究生培养事宜,接受各类咨询2320余人次。
在财务管理工作方面,按照发改委、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规定,学院采取多种形式主动公开各类财务资产信息。一是通过月报形式在院内公开预算及预算执行进度、中期预算调整情况、经济合同执行情况等相关财务信息。二是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校园网站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在财务资产处报账大厅张贴“教育收费公示牌”,在招生简章、报到须知中对收费加以说明,在新生报到当日张贴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三是通过校园网、院内文件汇编等形式公开财务制度,教职员工依据授权可在校园网上实时查询相应权限的预算安排、执行情况,科研课题的立项、经费开支情况及工资收入情况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23件,咨询3190余人次,相关部门均已答复。其中,现场咨询50余人次,电话咨询900余人次,网上咨询2220余人次。本学年度,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通过全体教职工大会、学院工作例会、院长信箱、各种信息发布平台,进一步主动公开各种各类信息,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得到了师生的认可。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院在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监督考核机制尚不完善,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队伍建设较为薄弱,各部门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和水平不均衡。针对这些问题,学院将从以下三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以学院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相关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多部门协同机制和常态化检查、督导、评议、激励机制,优化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部门联动的模式,切实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学院办学治校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是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校务公开透明度。积极推进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就招生、财务、人事、采购、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清单做进一步梳理、细化,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不断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学院、部门两级主要负责同志和从事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交流,强化依法治校、民主办学的理念,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任务,增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和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发展,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特此报告。
附件:电科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情况表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2019年10月29日